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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贪2.34亿受审

据央视新闻,11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彦平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彦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彦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网友看法

1、网友168诗乐:罪有应得!

2、网友瑞洛溪:知法犯法,罪上加罪!

3、网友感谢你关注:对权势过于贪婪,必须严惩不贷。

4、网友元气漂流瓶qC:刘彦平知法犯法,罪恶滔天,理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5、网友手机用户1384033: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6、网友沈阳是退休媒体人: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7、网友才思敏捷远山WY:为中纪委点赞,对贪腐零容忍!

8、网友行者无名7777:这种人犯罪后果不堪设想,必须严惩,绝不姑息!

9、网友天地人和16:国家安全部,思之极恐。必须重判。

10、网友充满元气的随心所爱:法庭面前,法律面前。有罪认罪,无罪悔罪,如有哪里做的不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

11、网友用户4768834892052: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坚决依法打击犯罪行为。

12、网友爽朗的孤傲的古筝:这些人必须严厉打击

13、网友用户8329744884418:2.34亿,这是什么概念[what]

14、网友济南阿庆哥: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支持国家加大力反腐倡廉!

15、网友开心的飞马007:天文数字,难以想象

16、网友SX独钓寒江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尤其刘彦平所处的工作环境和职务更应该严惩!

17、网友邓老师512:本案,没有二审,认罪伏法。

18、网友乘风破浪的星球y:知法犯法,罪大恶极!

19、网友飘浮的人生5:干得漂亮,大快人心,知法犯法,严惩不贷,为民除害!为中纪委点赞支持[赞][赞][赞]

20、网友先行者68:这是利用职务的便利,知法犯法,应该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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